2024上海落户方式汇总:
一、居转户
1、7年居住证+7年社保个税+中级职称+前4年1倍社保+后3年1.3倍社保;
2、7年居住证+7年社保个税+前4年1倍社保+后3年2倍社保;
3、5年居住证+5年社保个税+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3倍社保基数+企业科技技能人才;
4、 5年居住证+5年社保个税+后3年工作在临港认定的企业+个人认定临港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1倍社保+落户后承诺继续临港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
5、3年居住证+3年社保个税+后2年工作在临港认定的重点产业布局的企业+个人认定临港核心/骨干人才+3年2倍社保+落户后承诺继续临港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
6、5年居住证+5年社保个税+后3年工作在张江科学城认定的企业+个人认定张江科学城人才+中级职称+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1.3倍社保+落户后承诺继续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7、5年居住证+5年社保个税+后3年工作在张江科学城认定的企业+个人认定张江科学城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2倍社保+落户后承诺继续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8、3年居住证+3年社保个税+后2年工作在张江科学城认定的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企业+个人认定张江科学城骨干人才+3年2倍社保+落户后承诺继续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9、5年居住证+5年社保个税+后3年工作在五大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和教育、卫生医疗、文化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承诺在新城继续工作2年以上(有中级职称,后3年1.3倍,没有中级职称,后3年2倍社保基数)。
二、人才引进
[高学历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博士后进站出站直接落户;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直接落户(建议半年2倍社保);
3、本科学历学位双证+本市重点机构+认定紧缺急需人才+2年2倍社保;
4、硕士学历学位双证+本市重点机构+认定紧缺急需人才+1年2倍社保;
5、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市重点机构+认定紧缺急需人才+2年2倍社保;
6、列入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人员直接落户;
7、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直接落户;
8、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落户;
9、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直接落户;
1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议半年2倍社保);
11、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直接落户(建议半年2倍社保);
12、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直接落户;
13、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直接落户;
14、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3倍社保+4年内累计工资薪金个税100万+企业科技技能人才或者高级管理人才;
15、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16.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直接落户;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直接落户。
三、应届生落户
[应届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申请]
1、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2、所有大学的应届博士都可以直接落户;
3、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4、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不分专业,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不用评分直接落户,其他学科依旧需要打分;
6、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大新城(松江,奉贤,青浦,嘉定,南汇),南北地区(宝山和金山),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直接落户;
7.其他高校本科、硕士生打分72分落户。
四、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回国后必须在两年之内来上海就业并持续就业]
1、直接落户(入职通过试用期,且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
1.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
4.持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函》的留学回国人员;
5.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试用期条件);
6.高层次人才(国家、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关计划入选者)。
2、6个月社保(无社保基数要求)更多2024上海落户方式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1.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试用期条件);
2.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
4.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积不超过3人)。
3、1倍社保基数缴纳6个月
1.在国(境)外非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3.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5.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6.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的留学回国人员。
4、1.5倍社保基数缴纳12个月
其他不符合《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例如:
1. 在国内获得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大专和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2. 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非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内获得非全日制本科和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4. 在国内获得全日制本科结业证书和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5. 非世界前500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6. 其他特殊情况。
五、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一般指的是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为上海户口或原本是上海户籍的人群落户上海的一种方式]
1、配偶上海户口+领证结婚满10年+年满35周岁;
2、配偶上海户口+领证结婚满7年+外省市方属于华侨或者少数民族;
3、配偶上海户口+领证结婚满5年+残疾人;
4、继父母上海户口+亲生父母方符合配偶投靠年限+孩子与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满5年+年龄16周岁以下或者普通高中在读;
5、亲生父母方属于应届生落户的新上海人,孩子可以即时投靠;
6、亲生父母方按照其他落户方式途径落户的新上海人+孩子需要在沪共同生活满5年+年龄16周岁以下或者普通高中在读;
7、原本是上海户籍由于知青支内原因现在返沪+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者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 16 周岁不超过 25 周岁的一名孙辈;
8、收养人上海户口+经过法定程序收养的外省市孩子+在沪共同生活满5年+年龄16周岁以下或者普通高中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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