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要求的人才在重点机构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以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重点机构就包括贸易型总部。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公告,2023年度贸易型总部开始申报啦!一起来看看申报条件和要求吧!
申报条件
1、以国内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60亿元人民币;
3、以物流仓储或国际服务贸易为主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40亿元人民币;
4、以平台交易为主营业务,注册会员或入驻商家超过5000家且超过30%的比例为非本市企业。其中,面向消费者的平台企业上年度交易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面向企业(提供企业间交易)的平台企业上年度交易额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材料:
1、2022年度审计报告(对申报平台交易类贸易型总部企业,另需就注册会员与上年度交易额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贸易型总部申报表
(二)区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在“贸易型总部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填写“贸易型总部申报汇总表”,连同企业材料一并报送市商务委
(三)市商务委联合相关单位复审后,对外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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