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方式
1、博士学历/高级职称+匹配职位:直接上海落户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直接落户上海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直接落户上海
4、国家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直接落户上海
5、硕士学历学位+1年2倍社保+高新企业:落户上海
6、本科学历学位+2年2倍社保+团队核心成员+高新企业:落户上海
7、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重点企业+2年2倍社保:落户上海
8、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有证书):直接落户上海
9、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直接落户上海
10、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直接落户上海
11、科创机构+获得1000w投资+持股10%的创业人才+2年社保:落户上海
1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3年内完成5000w技术交易额+2年社保:落户上海
13、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投资3000w:直接落户
14、创业当法人或企业高管+社保顶格缴纳满3年+100w个税落户
15、企业家人才+10%股份+利润率10%+年纳税1000w+上市企业
16、拿到相关的证书、奖项、称号:直接上海落户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类人才:直接上海落户
18、纳税达到3000万企业推荐的人才:直接上海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材料清单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
(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与申请条件相应的材料。
关于申办材料的解读
在本市“一网通办”系统中能够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相关申办材料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纸质申办材料。
一、上述材料所称“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是指: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凭证;结婚证或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凭证,离婚或再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二、上述材料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证书、评审表及用人单位聘任凭证;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职称的,提供用人单位聘任凭证;
3.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特色专栏查询验证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三、上述材料所称“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是指:
申请人应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由受理部门进行信息查询,个人免于提供。
四、上述材料所称“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引进人才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引进人才,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凭证、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材料;
3.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凭证,以及同意落户材料;
三、办理流程
单位注册与申请
1、用人单位首先需要在“一网通办”系统上完成单位注册,注册前需确认已插入上海市法人一证通
2、注册完成后,单位需要填写单位信息并上报,等待线上审核
提交申报信息
1、单位注册成功后,单位联系人需要登录系统,填写居转户申请表
2、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形成上传附件清单,请确保所有申报材料上传原件
预受理与现场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后,系统将进行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单位联系人需持身份证眼见至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核验材料原件。
审批与公示
1、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初审、复核和最终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进入公示阶段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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