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上海扎根却不知从何入手?
别迷茫!
这 7 种官方认可的落户方式
总有一条适合你👇
一、非户籍应届生落户
最新的落户政策调整如下:
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在上海的各研究所、各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要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便能够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注:若想获取双一流大学名单,可添加微信:18516611538),同样只要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温馨提示:满足这一条件的人员,无需进行 72 分打分,能够直接落户上海,在上海攻读硕士研究生,对于落户上海来说具有一定优势)。
此前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针对本科阶段在国内高水平大学(即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学习并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政策,如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说明: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在上海的 “双一流” 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的用人单位工作,且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便可落户。(在上海的 “双一流” 建设高校(涵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就读本科,并到指定区域工作的人员,无需 72 分打分,可直接落户上海。上海的双一流大学有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特别提醒:人才引进政策仅针对非上海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应届毕业生来上海工作,均可以申请,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一旦错过规定时间,则无法再申请。
二、居转户
若因种种原因未能赶上应届生积分落户的申报时机,后续可以将目光转向 “居转户” 这一落户途径,即通过持有上海居住证逐步转为上海常住户口。“居转户”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一系列条件: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补缴年限不计入。
3.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长期断缴或零申报记录。
4. 职称或技能要求: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 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诚信记录等情况。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 重大贡献或高级职称人才: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 远郊地区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 高社保基数缴纳者: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社保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证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4. 创业与投资人才: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具体来说,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5. 科创人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三、人才引进
符合条件的 18 类顶尖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现落户 “一步到位”!
1.高层次人才类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或是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政府表彰奖励的人员。
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成员。
担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或是上述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类
本市重点机构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专业人才。
重点机构核心业务岗位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关键骨干。
持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为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注:重点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实行名单化管理,并根据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3.高技能人才类
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高技能人才。
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技能型人才。
持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在国家或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技能人才。
4.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类
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项目核心成员及其团队带头人。
在上海从事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且工作成果获得市场高度认可的团队核心成员。
在上海管理运营风险投资基金,资金规模达标且投资业绩显著的管理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在企业中,科技或技能水平经市场评估达到较高价值标准的专业人才。
经营管理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家。
5.专门人才与特殊人才类
上海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等特殊行业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由上海各区及重点区域根据实际需求,自主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
其他因特殊才能或稀缺性,经评估符合本市发展需求的人才。
(注:上海市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人才引进的重点支持领域。)
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办法》,符合以上 18 类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若引进人才已婚,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同步办理户口迁移。
上海在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方面,提供双重路径:
一方面,传统评价体系涵盖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硬性标准;
另一方面,市场化认定标准则以薪酬收入(如社保缴费基数、纳税金额)、专业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等动态指标作为参考依据,灵活吸纳各领域人才。
四、科创人才
为加快推进上海 “科创中心” 建设,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以下 5 类人才能够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创业人才
在上海市企业中,若创业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 10%,且该企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首轮创业投资额达 1000 万元及以上,又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资金需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 年) ,同时该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2 年,便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需提供股东证明,用以明确其持股身份;投资协议,展现投资合作关系;投资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 1 年的证明,证实投资状态符合要求等。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于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里,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 2 年,并且在最近 3 年里,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 5 家,且这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企业关系,同时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 70% 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需准备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以此证明所在机构具备相应资质;最近 3 年的技术合同,作为业务成果的直接体现;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与岗位;技术合同完成 70% 及以上的证明,用以证实合同履行情况。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身为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又或是担任副总裁及以上职位的高级管理人才,若其已经完成在上海市的投资累计达到 3000 万元,即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注:这里所提及的创业投资机构,是指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及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参股的投资机构。
证明材料:需提供股东证明,确认其在投资机构中的身份;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 3 年的证明,体现其行业经验;投资协议,呈现投资业务往来;资金到位证明,表明投资金额已实际到账等。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若在最近 4 年内,累计有 36 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 倍,并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 100 万元,能够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条件一:身为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者是持股不低于 10% 的创始人。
条件二:企业需满足连续 3 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达 10% 以上,并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若为科技企业,则需连续 3 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0% 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亦或是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条件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条件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同时无不良诚信记录。
证明材料:需提供股东证明,确定其在企业中的权益;公司章程,明确企业运营规则;审计报告,用以展示企业财务状况;挂牌上市证明(若符合上市条件),证实企业资本市场地位等 。
五、留学生专属
对于留学回国人士,也就是大家常说的 “海归”,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便有机会落户上海。
1.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的条件(基本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国外的学习时长一般不少于 1 年。若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有以下几种学历组合情况:
在国内 “双一流” 建设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 “双一流” 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
在国内非 “双一流” 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学位。这里的国(境)外高水平大学通常参考 QS 世界大学排名、THE、U.S. News、上海软科发布的世界前 500 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同时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并获得学士学位。
在国内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前往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担任访问学者等满 1 年。
特别提醒:满足以上 4 条学历条件的人员,在社保方面需满足,最近连续 6 个月在同一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要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提示:对于满足此学历条件的人员,社保要求更为严格,需要最近连续 12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1.5 倍,并且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2.部分来沪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的激励条件
新的留学生落户政策增添了激励条件,这无疑为落户上海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 500 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这些人员只要全职来本市工作,就可直接申办落户。
留学高级人才无需缴纳上海社保,就能直接落户上海,这是原有政策所没有的利好。
2. 纳入 “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的用人单位,以及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若引进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这些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6 个月后,即可申办落户。
选择名单内的单位就业,高水平大学留学生只需社保缴纳满 6 个月就可以落户,而且没有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的要求。
3.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 3 人),当企业正常运营,并且招用至少 1 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6 个月后,可申办落户。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 30% 。与原来政策相比,创业落户从只能法人代表本人放宽到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均可,实现了 1 人创业 4 人落户,社保基数方面则和大多数人一样 “按规定” 执行。
六、投靠落户
在上海打拼,最温暖的时刻莫过于与家人团聚。如果你想让亲人落户上海,投靠落户政策或许能帮到你。
1.夫妻投靠:携手扎根上海
适用人群:外省市人员与上海户籍配偶结婚后,符合条件可申请投靠落户。
核心条件:
✅ 结婚满 10 年,且外省市配偶年满 35 周岁;
✅ 上海配偶户籍在沪满 10 年;
✅ 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住房或亲属同意落户的房产)。
材料清单:结婚证、双方户口本、房产证、配偶户籍证明等。
2.子女投靠:让孩子在沪成长
适用人群:外省市未成年子女投靠上海户籍父母。
核心条件:
✅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子女未满 16 周岁(或高中在读未满 18 周岁);
✅ 上海户籍方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材料清单:出生证明、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学籍证明(如在读高中)等。
3.老人投靠:接父母共享天伦
适用人群:外省市无子女赡养的父母,投靠上海户籍子女。
核心条件:
✅ 上海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且父母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 周岁;
✅ 父母在外省市无子女,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 上海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
材料清单: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
办理小贴士
1️⃣ 提前准备材料:所有证明需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反复奔波;
2️⃣ 线上预审:可通过 “随申办” APP 或上海公安官网提交材料预审,节省时间;
3️⃣ 耐心等待审核:一般需 1-3 个月,审核通过后按通知办理落户手续。
七、分居落户
想要解决夫妻异地难题,让家人在上海团聚?符合条件的夫妻可通过 “夫妻分居调沪” 政策,实现工作关系转移与落户!以下为详细申请指南:
1.申请主体与流程
申报途径:
上海一方为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调入接收单位提交申请;
上海一方无工作单位,可通过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办理;
若上海一方为派遣制员工,需由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申报。
2.核心受理条件
适用于上海户籍人员与外省市在职配偶(或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 / 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且在沪有接收单位。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高层次人才配偶:
上海方或外地配偶为省部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如劳动模范)、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主要完成者(国家 / 省部级科技奖核心成员)、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者(需有资格证书)、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标准:
外地配偶本身符合上海当年人才引进政策。
中级职称 / 硕士学历:
上海方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者(需有资格证书)或硕士学位获得者,且满足以下其一:
✔️ 硕士学历在沪工作满 3 年(自取得上海户籍起算);
✔️ 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夫妻两地分居满 3 年。
长期分居:
夫妻两地分居满 5 年。
特殊困难家庭:
因家庭特殊情况需团聚(需提供证明材料)。注:根据沪人[1999]122 号文件,无分居年限要求的情况,原则上需在落户手续办结时已分居满 1 年。
3.人员身份认定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聘代评” 除外),并实际受聘于对应岗位。
管理人员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聘用制干部:需提供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及登记表。
4.随迁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随配偶一同申请迁入上海户籍,实现全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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