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果申请人没有本市房产,可以申请办理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
答: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能办理人才引进。
答: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暂不能办理人才引进。
答:只须主调人单位人事携申报材料到受理点申报。
答:可以随迁。子女可以随迁,无需与主申请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答:社保中断1个月不影响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工作经历的累计计算。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可以引进国内优秀人才: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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